巴基斯坦重新考虑全面披露贪污报告

伊斯兰堡:

六个月前,巴基斯坦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承诺全面披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国别审查报告,之后巴基斯坦决定研究扣留该报告大部分内容的可能性。

政府消息人士称,总理谢赫巴兹·谢里夫(Shehbaz Sharif)已经成立了一个由法律部长领导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审查该报告是否应该全文公布,还是只公布其执行摘要。

这一决定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计划寻求巴基斯坦全面发布报告的承诺的执行情况的几天前做出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审查小组周一开始就第二笔10亿美元贷款进行互动,他们将在本周五寻求巴基斯坦承诺的最新情况,然后才能达成工作人员层面的协议。

这一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别在卡拉奇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在伊斯兰堡与联邦政府官员会晤。第一天,我们与IMF讨论了财政相关数据,包括上半年财政目标的实施情况。

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Shehbaz Sharif)上周就《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别审查报告成立了一个七人内阁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联邦部长、三名秘书和一名国家问责局(National Accountability Bureau,简称NAB)局长组成。

巴基斯坦于2007年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并根据该公约完成了两个审议周期。国家有权发表报告全文或只发表摘要。

然而,该国在去年9月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诺,一旦完成报告,它将全面公布。

作为70亿美元协议的一部分,巴基斯坦签署的经济和金融政策备忘录表示:“我们将在2024年9月底之前发布一项联邦法规,以正式确定我们在审查过程完成后立即发布完整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审查报告的意图。”

根据同样的协议,IMF上月向巴基斯坦派遣了治理与腐败诊断评估团(Governance and Corruption Diagnostic Assessment Mission),与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会面,审查法官的任命和其他司法事项。

根据这份价值70亿美元的协议,腐败评估团也将完成评估,并将在2025年7月前发布报告。

消息人士称,法务部上个月向联邦内阁报告了此事,并寻求内阁对此事的指示。然而,总理谢赫巴兹·谢里夫(Shehbaz Sharif)已责成法律部长阿扎姆·纳齐尔·塔拉尔(Azam Nazir Tarar)审查是发表全部报告还是部分报告。

其他成员包括新闻部长Atta Tarar,财政和税收国务部长Ali Pervaiz Malik,现晋升为联邦部长,外交部秘书,财政司秘书,法律和司法司秘书以及总国民银行。

内阁已授权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轮审查周期审查巴基斯坦的国别审查报告。

第二项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是,委员会将“审查巴基斯坦发表完整报告或其执行摘要的可用选择。”

在这篇报道发表之前,情报部长没有就伊斯兰堡已经承诺发布完整报告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保留部分报告的问题发表评论。

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在3月13日之前提交关于公布该报告或其执行摘要的建议,供内阁审议。3月13日恰逢IMF驻巴基斯坦代表团结束。

一名政府官员表示,尼日利亚和卡塔尔进行了巴基斯坦的反腐败评估,并提交了一份长篇报告。他说,报告中的一些建议已经在实施中。

这涉及到联邦调查局(FIA)和国家银行的工作重叠,以及改进各种监管机构的工作。

该报告是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帮助下编写的。专家小组通常准备80 - 300页的评审报告和7-12页的执行摘要。

国别审查报告和执行摘要将送交协调中心核可。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审查人员和联络点进行对话,以达成一份协商一致的最后报告,该报告只有在被审查国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全文发表。

执行摘要一经达成协议定稿,就翻译成联合国六种正式语文,作为执行审查小组的文件提供。

审查报告的第二个周期涉及有关预防措施和资产追回的主题。法律和司法部已经公布了反腐败特别工作组的审查报告,并正在制定实施建议行动的计划。

反腐败特别工作组一致建议,联邦税收委员会(FBR)应通知有关基本工资等级17-22的公务员及其配偶申报资产的规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在要求将其制定为法律,等待批准。

工作组还建议修改《选举法》,规定非经选举产生的总理顾问和特别助理必须提供资产和负债表。

它建议对NAB法和国际汽联法进行必要的修订,以确保明确的任务定义,编制一份联合犯罪清单,并在两个机构之间建立协调机制,以协调处理两个机构都有管辖权的犯罪行为。

还有一项建议是,向国家调查局、国际汽联和省级反腐败部门的官员提供关于管辖边界的培训。

工作队建议遣返在机场负责处理移民问题的联邦调查局调查人员,并将上述责任交给任何其他部队。

为了在官员中灌输廉洁的文化,并教育广大公众了解他们有权根据《信息权法》要求披露公共信息,以及向适当论坛适当报告任何腐败行为的现行监管框架,工作队建议开展一场公众运动。

六个月前,巴基斯坦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承诺全面披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国别审查报告,之后巴基斯坦决定研究扣留该报告大部分内容的可能性。

政府消息人士称,总理谢赫巴兹·谢里夫(Shehbaz Sharif)已经成立了一个由法律部长领导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审查该报告是否应该全文公布,还是只公布其执行摘要。

这一决定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计划寻求巴基斯坦全面发布报告的承诺的执行情况的几天前做出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审查小组周一开始就第二笔10亿美元贷款进行互动,他们将在本周五寻求巴基斯坦承诺的最新情况,然后才能达成工作人员层面的协议。

这一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别在卡拉奇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在伊斯兰堡与联邦政府官员会晤。第一天,我们与IMF讨论了财政相关数据,包括上半年财政目标的实施情况。

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Shehbaz Sharif)上周就《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别审查报告成立了一个七人内阁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联邦部长、三名秘书和一名国家问责局(National Accountability Bureau,简称NAB)局长组成。

巴基斯坦于2007年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并根据该公约完成了两个审议周期。国家有权发表报告全文或只发表摘要。

然而,该国在去年9月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诺,一旦完成报告,它将全面公布。

作为70亿美元协议的一部分,巴基斯坦签署的经济和金融政策备忘录表示:“我们将在2024年9月底之前发布一项联邦法规,以正式确定我们在审查过程完成后立即发布完整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审查报告的意图。”

根据同样的协议,IMF上月向巴基斯坦派遣了治理与腐败诊断评估团(Governance and Corruption Diagnostic Assessment Mission),与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会面,审查法官的任命和其他司法事项。

根据这份价值70亿美元的协议,腐败评估团也将完成评估,并将在2025年7月前发布报告。

消息人士称,法务部上个月向联邦内阁报告了此事,并寻求内阁对此事的指示。然而,总理谢赫巴兹·谢里夫(Shehbaz Sharif)已责成法律部长阿扎姆·纳齐尔·塔拉尔(Azam Nazir Tarar)审查是发表全部报告还是部分报告。

其他成员包括新闻部长Atta Tarar,财政和税收国务部长Ali Pervaiz Malik,现晋升为联邦部长,外交部秘书,财政司秘书,法律和司法司秘书以及总国民银行。

内阁已授权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轮审查周期审查巴基斯坦的国别审查报告。

第二项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是,委员会将“审查巴基斯坦发表完整报告或其执行摘要的可用选择。”

在这篇报道发表之前,情报部长没有就伊斯兰堡已经承诺发布完整报告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保留部分报告的问题发表评论。

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在3月13日之前提交关于公布该报告或其执行摘要的建议,供内阁审议。3月13日恰逢IMF驻巴基斯坦代表团结束。

一名政府官员表示,尼日利亚和卡塔尔进行了巴基斯坦的反腐败评估,并提交了一份长篇报告。他说,报告中的一些建议已经在实施中。

这涉及到联邦调查局(FIA)和国家银行的工作重叠,以及改进各种监管机构的工作。

该报告是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帮助下编写的。专家小组通常准备80 - 300页的评审报告和7-12页的执行摘要。

国别审查报告和执行摘要将送交协调中心核可。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审查人员和联络点进行对话,以达成一份协商一致的最后报告,该报告只有在被审查国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全文发表。

执行摘要一经达成协议定稿,就翻译成联合国六种正式语文,作为执行审查小组的文件提供。

审查报告的第二个周期涉及有关预防措施和资产追回的主题。法律和司法部已经公布了反腐败特别工作组的审查报告,并正在制定实施建议行动的计划。

反腐败特别工作组一致建议,联邦税收委员会(FBR)应通知有关基本工资等级17-22的公务员及其配偶申报资产的规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在要求将其制定为法律,等待批准。

工作组还建议修改《选举法》,规定非经选举产生的总理顾问和特别助理必须提供资产和负债表。

它建议对NAB法和国际汽联法进行必要的修订,以确保明确的任务定义,编制一份联合犯罪清单,并在两个机构之间建立协调机制,以协调处理两个机构都有管辖权的犯罪行为。

还有一项建议是,向国家调查局、国际汽联和省级反腐败部门的官员提供关于管辖边界的培训。

工作队建议遣返在机场负责处理移民问题的联邦调查局调查人员,并将上述责任交给任何其他部队。

为了在官员中灌输廉洁的文化,并教育广大公众了解他们有权根据《信息权法》要求披露公共信息,以及向适当论坛适当报告任何腐败行为的现行监管框架,工作队建议开展一场公众运动。